吴江净化手工板 手工岩棉板安装 苏州安净净化手工板工程安装公司空气分离设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净化工程 手工彩钢板 净化手工板 手工岩棉板安装本条规定本章的适用范围包括大、中、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但不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空气分离设备,如军用、船用、移动式和生产液态产品的空气分离设备。
第3.1.2条本条参照施工经验制订。由于成套空分设备特别是大、中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阀件以及控制仪表等规格品种很多,故必须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仔细清点、检查和验收。本条规定为常规的施工程序,作到事先检查发现问题,防止中断施工和影响质量。
第3.1.3条本条规定强调抗冻基础不论哪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都必须有检验和试验的合格资料,设备安装前应经检查并办理手续移交给安装施工单位。
第3.1.4条目前国内空气分离设备中的石头蓄冷器已被其他型式换热器和分子筛所代替,故石头填料不作规定;如遇有石头填料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5条充氮气密封部分高、低压腔应保持的压力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铝制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3.1.6条脱脂方法和脱脂剂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五章及附录中有明确规定;零件表面油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与评定标准在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附录C中也有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另行规定。本条规定了有关空分设备的脱脂要求,有利于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第3.1.7条参照了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有关受压设备就位前强度试验的问题,考虑到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铝制结构、板翅式换热器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钢结构和管式换热器,具有的受压设备为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吸附器等;这些受压设备在制造厂均进行过强度试验,经严格检验合格并随设备带来具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受压设备在质量上有了保证、且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多次反复进行强度试验没有多大好处,故本条规定制造厂已作过强度试验并有合格证的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必须作气密性试验。有关存放时间问题,由于防锈方法、保管条件、存放场地等多种原因难以明确规定,故本条不作存放时间的规定,可视其检查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强度试验。
第3.1.9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条规定因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各厂略有不同,故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11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本条规定的吹扫所用介质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已脱脂的设备再次受到油污染。
第3.1.12条参照国家现行有关焊接规范、规程,为了在执行中不至于发生矛盾,强调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目前焊丝和焊条标准已颁布实施,故本条不再作重复规定。
第3.1.13条空分设备中的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相同,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有关内容。其中关于以空气或水为介质常温下的负荷试运转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以其他介质负荷试运转的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参加并解决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单机负荷试运转技术上不允许以空气或水为介质进行常温下试运转时,则单机负荷试运转与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合并进行。
第二节分馏塔组装
第3.2.1条本条适用于整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
第3.2.2条本条适用于解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
第3.2.4条本条规定的目的是要求采取正确的吊装方法,防止损伤设备和管道。
第3.2.5条参照空分设备有关制造技术条件制订了本条空分设备就位、找正和调平的规定。
第3.2.7条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3.2.8条本条为常规性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配管时产生外加应力和焊接应力,防止管内发生气阻和积水。
第3.2.9条本条强调坡向和坡度及敷设水平管的要求,有利于管内液体或气体的流动,不致产生气阻或液阻现象和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第3.2.11条本条为常规性检查规定,以引起重视,防止疏忽现象发生。
第三节吹扫
第3.3.1条结合多年施工经验,对吹扫前后的要求作了规定。
第3.3.2条本条是吹扫的常规程序要求,目的是为了防止管内的脏物吹入分馏塔内。
第3.3.4条本条规定了吹扫时空气的压力范围值,但在执行中还应注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1条的规定;即忌油设备和管路应用清洁、干燥、无油的空气,主要是防止已脱脂的设备和管路被再次污染,达到洁净的要求。
第3.3.5条本条规定的吹扫时间是一个考核参数,同时还应以检查白纸或白布上无机械杂质为是否合格的标准。
第四节整体试压 净化工程 手工彩钢板 净化手工板 手工岩棉板安装
第3.4.1条本条规定整体试压应在整体系统吹扫洁净后进行,目的是防止污物进入设备内或碰伤阀芯等。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如果先试压后吹扫,采取了保证整体系统内的洁净措施,也可先试任后吹扫。
第3.4.2条本条适用于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的试压。
第3.4.4条条文中进、出口阀门范围内是指单独作气密性试验设备的进、出口阀门。
第3.4.5条本条是对整体出厂的空气分离设备的试压要求。因本节第3.4.2条~第3.4.4条均为解体出厂现场组装的分馏塔试验的要求,故本条单独规定,防止整体安装的分馏塔的气密性试验产生漏检现象。
第五节整体裸冷试验
第3.5.1条本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性能试验方法》和调试经验提出的,规定了参加试验人员应达到的要求,目的是防止操作失误。
第3.5.3条本条规定裸冷试验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主要考虑到工艺流程不同,调试程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防止盲目进行试验。
第3.5.4条本条规定作试验记录,不仅是为调整提供依据,也是为工程验收时积累资料。
第3.5.5条本条规定在冷态下重新紧固螺栓,是为了防止螺栓低温下松动漏气。
第3.5.6条条文虽未规定停压检查,但在实际施工时也可视其检查情况决定是否停压检查,目的是要求严密无漏。
第六节装填绝热材料
第3.6.2条本条虽为一般性规定,但又十分必要。如填珍珠粉时,其加粉口应装置圆钢网络,防止操作人员跌落进保冷箱内,淹没于珍珠粉里,发生伤亡事故。
第3.6.3条分馏塔内各设备、管路充气,计器管阀门通气,热电阻通电的目的是观察装填绝热材料中,是否损伤塔内的设备、管路、计器系统和电器系统。
第七节稀有气体提取设备
第3.7.4条本条规定用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也可用氦气等惰性气体。
第八节透平膨胀机
第3.8.2条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防止盲目拆装,保证制造的原有精度不受影响。
第3.8.3条目前国内各制造厂生产的膨胀机,其结构形式各不相同,且品种也有所更新,因此对纵横向安装水平的要求也不同,故强调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8.5条第四、五款为最高转速下的安全操作试验,防止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第3.8.6条强调应作好检验记录,使将来工程验收有依据。
第九节活塞式膨胀机
第3.9.1条活塞式膨胀机的结构与活塞式压缩机基本相同,故除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外,还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的规定。
第十节高心式低温液体泵
第3.10.1条离心式低温液体泵结构较简单,但低温状态下的运转有其特殊性,固泵的装配试运转等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0.2条本条是结合调试经验修订的,规定倾斜方向是为了便于排除泵内和管路内液体中的气体,防止产生气蚀现象。
第3.10.3条离心式低温液体泵严禁在无液体状态下空运转,否则将损坏机器。
第十一节往塞式低温液体泵 净化工程 手工彩钢板 净化手工板 手工岩棉板安装
第3.11.1条根据施工经验,为防止盲目性,故强调泵就位前的清洗和脱脂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节回热式制冷机
第3.12.2条回热式制冷机为整体出厂,机内充有氮气,故不宜随便拆洗。
第3.12.3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回热式制冷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回热式制冷机出厂时已充有0.05MPa以上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在安装时应检查或补充惰性气体。
第3.12.4条为防止水道内积垢或生锈,故规定水质的要求。
第3.12.6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回热式制冷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试运转的步骤和方法及技术要求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节其他设备
第3.13.5条本条参照国家现行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节试运转
第3.14.1条本条是参照多年实际试运转的经验提出的。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是在高、中、低压力和低温下运行,各个操作环节要求准确并作到万无一失,以防止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
第3.14.3条本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性能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经验修订的。由于机组大小、设备制造和工程设计各不相同,成套负荷试运转达到设计和设备性能要求,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全过程,有的简单、时间短,有的则很复杂、时间较长。本规范主要是考核安装工程的质量好坏,故成套空分设备负荷试运转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装单位配合进行试运转;而安装单位不可能配合到试生产、设备性能、产品质量和数量均符合要求为止,所以安装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直到设备运转工况稳定,然后开始测量各项运行参数,测量参数的时间持续到4h为止。负荷试运转中如发现确实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至此工程可以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工程验收后,如发现确实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安装单位仍应负责处理。
净化工程 手工彩钢板 净化手工板 手工岩棉板安装 第四章工程验收
第4.0.1条为了确实保证和不断提高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质量,增加了本章工程验收的规定。明确设备经系统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
第4.0.2条强调未办理工程验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4.0.3条列明工程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内容,作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