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公司 净化工程建筑设计的高度“综合性”。在设计是充分理解运用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GB50457-2008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设计规范》(GB14881-94)、《净化工程设计规范》(GB50073-201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71—90)、《医药工业净化工程设计规范》8.2.2GB50457-2008。
一般规定
①净化工程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
②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③洁净室的高度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mm为基本模数。
④净化工程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的性能(地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
⑤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⑥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道或地沟等。
⑦穿越极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⑧对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其方案设计和构造的处理,应避免在人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